植物保护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5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审核人: 浏览次数:

保护学科从2011年开始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年1月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于2019年开始招生。植物保护学科紧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首都功能定位对植物保护的需求,针对都市型现代农林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农林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凝练研究方向,形成了绿色植物保护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特色。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质量都市型农业专业人才,要求具备植物保护学科以及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培养具备植物有害生物诊断鉴定和综合治理的能力,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能够从事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和农药与环境安全的科学研究、教学、技术研发及应用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年限和培养方式

(一)培养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一般不超过5年。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采取导师负责制,提倡导师个别指导与团队指导相结合(即导师组)的培养方式。

三、研究方向

本学科设置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和农药与环境安全3个方向。

植物病理学方向:紧密围绕北京都市农林的需求,对北京地区重要园艺、园林植物病害的病原种类、生物学特性、都市农林栽培模式下的发病规律及综合治理措施等进行系统研究,并重点研究植物病害生物防治理论和技术。

昆虫学方向:针对北京都市型现代农林业的主要生产方式——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和城市林业,重点开展昆虫资源保护利用、害虫发生机理与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以服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生态安全、农产品安全为目标,以园艺、园林植物主要害虫绿色防控为主要研究领域,着力解决农林生产、园林绿化、乡村振兴过程中涉及的害虫发生机理与绿色防控中的关键问题。

农药与环境安全方向:以北京都市农林产品和环境安全需求为导向,开展对人畜安全、环境友好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天然农药的研发,进行有害生物的抗药性机理和治理策略研究。在加强农药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北京都市农林生产及农药应用中的关键问题,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课程教学与实训实践

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实训实践不少于3学分。课程学分中,学位公共课10学分、学位专业课1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一)课程教学:不少于28学分。

植物保护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公共课

(10学分)

外国语(英语)

6

96

1-2


自然辩证法

1

16

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1或2


都市现代农林进展

1

16

1或2


学位专业课

(12学分)

植物保护学进展

2

32

1


高级植物病理学

1.5

24

1

现代植物病理学研究技术与方法

1.5

24

1

昆虫生态学

1.5

24

1

昆虫生理学

1.5

24

1

现代农药研究技术

2

32

1

植物保护学Seminar

2

32

2

选修课

(不少于6学分)

植物病原物生物学

1.5

24

1

根据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昆虫分类学

1.5

24

2

农药化学

1.5

24

1

农药药理学

1.5

24

2

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与应用

2

32

1

植物有害生物综合防控

2

32

1

分子生物学

2

32

1

生物信息学

2

32

1

科研写作、伦理与规范

2

32

1

补修课

《普通植物病理学》、《普通昆虫学》、《农业病理学》、《农业昆虫学》、《农药及其安全应用》






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培养档案,注明“补修本科课程”字样,但不计入总学分。

详见《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二)实训实践:不少于3学分。

实训实践包括实验室安全与基本操作、科研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表达、学术活动参与等,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完成规定环节并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详见《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训实践教育管理规定》。

五、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完成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明确的植物保护学科背景,以研究生自己获得的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为基础,应当有新的见解,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够表明研究生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本领域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与书写规范》进行。


(二)主要环节

学位论文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完成。导师或导师组根据有关要求负责开题论证、论文中期检查等相关考核工作。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完成相关工作。

1.开题报告:要求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以报告会的形式公开举行。开题报告通过者进入后续环节培养;不通过者限期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2.论文中期检查:研究生接受论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论文工作进度、研究内容调整情况、当前存在的困难等。

3.论文预答辩:以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成立专家组,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环节。

4.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者的课程学习、科研实训、论文工作、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查。

5.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申请资格审查之后,接受论文评阅,评阅形式为全部盲评。

6.论文答辩:通过论文评阅后,以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为单位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要求详见《北京农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培养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准予毕业,在研究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完成学位申请、论文查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答辩通过,研究成果达到学校基本要求和所在学科方向具体要求。经所在学院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申请人相应学位,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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